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工商(分)局:
根据《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6年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点》,为抓好“小个专”典型示范党组织建设,实现典型示范带动,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市工商局将按照《鄂尔多斯市个体私营经济党组织建设基本规范(试行)》的标准和要求,对2016年度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基层党组织建设典型示范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验收时间
2016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评验收范围
2016年市工商局和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授牌的35个“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基层党组织建设典型示范单位。”
三、考评验收内容
根据《鄂尔多斯市个体私营经济党组织建设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逐个逐项进行考评验收。重点考察示范单位基础工作是否扎实,运行机制是否完善,组织作用是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否突出。
四、考评验收方法
市工商局将设立考评验收小组专门负责此次考评验收工作,通过到各典型示范单位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此次考评验收实行100分制的计分方式,考评验收等次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其中,考评分数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
五、结果运用
考评验收工作结束后,考评验收组将提出整改意见,创建单位要根据考核组反馈意见,对照创建标准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工作;此次考评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体现各旗区局2016年度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落实市局对各示范点以奖代补政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评验收结果不达标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支部要撤销“典型示范单位”称号,并在全市组织系统和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通报。
六、考评验收小组成员
组 长:贾宽良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峰岗 市工商局小微企业发展监督管理科科长、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主任
朱伊照 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成 员:高怀德 市工商局小微企业发展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办副主任科员
姜 浩 市工商局小微企业发展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科员
附件:鄂尔多斯市个体私营经济基层党组织建设典型示范单位考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