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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下发《2017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7-03-03   分享到:

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工商(分)局,各旗区非公团工委:

  现将《2017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贯彻落实。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要点

  

  根据团市委、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按照“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要求,2017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突出全面从严治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理顺工作体制,做好基础工作

  1.在3月底前,各旗区要全部建立非公团工委,选优配强班子集体,制定团建工作目标任务,在基层工商所全部建立团建工作指导站,派驻团建指导员。

  2.开展摸底调查,摸清非公经济组织底数,按照团组织已成立、拟成立、未成立三种情况将企业分类,采集企业、团组织、团员信息,建立数据库进行动态掌握,为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完善团建体系,提升工作效能

  3.制定旗区团工委、团建指导员、基层团组织工作规范,要求基层贯彻执行。

  4.制定督查考核制度,将团建工作纳入市局对旗区局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督查和年度双考核,落实通报评价办法。

  三、坚持分类指导,抓好“两个覆盖”

  5.对有团组织的企业,抓作用发挥。对有团员的企业,抓组织覆盖。对无团员的企业,抓工作覆盖和组织培育。通过“单独建、联合建、依托建、挂靠建”等多种组建形式,持续提高团组织的覆盖率。

  6.制定工作推进情况报表,制定统计报告制度,要求旗区定期上报团建工作情况。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7.开展集中培训,对团工委书记、团建指导员、团支部书记进行轮训,提高团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

  8.“走下去”培训,根据基层需求,深入各旗区进行现场指导培训,扩大培训面,提高实效性。

  9.“走出去”学习,组织团务工作者外出到先进地区培训学习,进一步开拓视野。

  五、积极开展活动,丰富团建内容

  10.开展典型示范团组织建设活动,要求各旗区在辖区内至少培树3-5个典型示范团组织。

  11.在“五四”青年节、党的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会议召开期间,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激发团组织活力。

  12.开展团建工作进社区、进校园主题活动,创新开展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岗位创先、青年文明号、青年示先锋岗创评等活动,扩大团的影响力。

  13.联合个私协会,在“春风行动”、“光彩服务”等主题活动中,以及各类培训、论坛、评选活动中发挥团组织的引领服务作用。

  六、加强平台建设,拓宽沟通渠道

  14.完善已开通的“鄂尔多斯市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网站,更多体现团建元素,做好日常更新维护,扩大网站覆盖率和使用率。

  15.建立全市非公团建微信公众平台,保障良好运行,不断丰富平台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平台覆盖群体。

  16.建立交流互动平台,通过建立微信联络群、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线上线下多途径听取非公经济组织青年心声,服务好行业青年职业发展和个人发展需求。

  七、加强信息工作,扩大工作影响

  17.抓好信息上报工作,要求各旗区团工委定期上报工作信息,并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落实。

  18.继续利用好工商系统内网、非公党团建外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宣传。

  19.制作专题片,通过鄂尔多斯市电视台等媒体,开展非公领域团建公益宣传。

  20.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成立宣讲团,深入基层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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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话:0477-8114105
  •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工商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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