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工商(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非公党建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拟在“七一”期间,对推进全市非公党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发挥示范作用的先进党支部、非公领域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发挥党组织示范作用先进党支部(20个)。由旗区局、分局从基层“小个专”党支部中推荐产生,各推荐5个(专业市场分局不参加)。市局核实把关,根据先进事迹和随机抽查,经评选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入选名额不受地域限制)
(二)非公领域优秀共产党员(20名)。由旗区局、分局在各自辖区“小个专”党支部的党员中推荐产生,各推荐5名(专业市场分局不参加)。市局核实把关,根据先进事迹和随机抽查,经评选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入选名额不受地域限制)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挥党组织示范作用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
1、支部班子好。支部领导班子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本支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5、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非公领域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思想觉悟高、党性观念强。能够学习、宣传党的理论知识,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善于用党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
2.工作业绩好、能力素质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做出显著成绩。
3.热心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强。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基层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带头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为人正派,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不滥用职权,不谋求私利。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表彰对象产生方式
(一)各旗区非公党建办按要求书面推荐。
(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采取书面考察、重点抽查等方式提出初步意见。
(三)市工商局党组最后确定。
四、表彰奖励方式
(一)召开表彰奖励大会。
(二)授予荣誉证书、奖牌。
(三)全市发文通报。
(四)在各新闻媒体报道。
五、推荐具体要求
(一)各旗区局、分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发现、挖掘典型,把基层最优秀、最突出、最具代表性的党支部和共产党员推荐出来,保证评选的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严格按照要求和名额在辖区广泛宣传,认真筛选产生,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发挥党组织示范作用先进党支部、非公领域优秀共产党员都要提供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及一张电子版彩色工作照(先进党支部提供支部开展活动工作照一张、优秀共产党员提供工作照一张)。
(三)各旗区工商局、分局于2017年6月20号前将先进事迹材料报市局非公党建办公室武敏内网邮箱。
附件1:发挥党组织示范作用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非公领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