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共青团中央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在自治区团委和自治区工商局党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带团建,大力推进各级非公团工委机构建设,扩大非公经济组织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教育培训,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团员青年严格按照习近平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在“ 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 的新征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一、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非公经济组织团员青年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各级非公团工委深入非公经济组织团支部和 “ 青年爱里 ” 等场所,面向团员青年开展 “ 不忘初心跟党走 牢记使命勇当”“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 等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让“建设亮丽内蒙古 共圆伟大中国梦”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草原文化。
二、加强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各级非公团工委实体化运转
一是切实加强盟市、旗县非公团工委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对未成立非公团工委的旗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争取上半年前全部成立。
二是指导盟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非公团建指导员队伍,拓宽选派渠道,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愿意为青年服务,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团建工作指导员,推动团建工作和非公企业互促共赢。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非公团建数据统计、工作通报、信息报送等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自治区非公团工委委员会议,研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切实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促进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一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建设的方法和途径。35 岁以下的青年职工 30 人以上、团员 3 人以上、生产经营和职工人数相对稳定的非公经济组织,单独建立团组织。不具备单独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依托党建工作站、团建工作站,按照企业类别或地理位置,就近就便,通过“企企联合”“村(街道社区)企联合”“校企联合”等形式,联合建立团的基层组织。注重抓大带小,抓好本地规模较大、影响较强的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培养一大批非公团建骨干力量,不断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组建工作。年底前,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青团组织组建率达到20%左右。
二是大力建设非公经济组织“青年爱里”阵地。推动“青年爱里”入驻云平台。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建设。以团支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三会两制一课” 等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稳步推进“智慧团建”系统建设。聚焦基础团务管理功能和各级团组织管理员的用户定位,按照团中央和自治区团委工作安排,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智慧团建”系统务实、稳定、有效。
四、组织动员广大非公经济组织团员青年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一是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工作指导,从非公经济组织特点和青年实际出发,选派团建指导员深入非公企业,帮助团组织达到“有阵地、有档案、有班子、有活动”的“四有”标准。在此基础上,培育一批“活动开展好、青年反映好、推动发展好、组织建设好”的团组织,建立一批非公团建示范点,进一步提升非公团组织内在活力和吸引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以“践行新思想,建功新时代”为主题持续开展共青团员先锋岗(队)创建活动,激发青年创新潜能,引导青年职工强化“质量”意识,发扬 “工匠精神”。深入推进“创青春 ”“草原青创”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青年职工成长成才创造条件,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是按照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进一步降低市场进入成本,积极为青年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开展就业信息服务,向青年就业重点群体定向推送就业信息,经常开展“天天招聘会”。深化“千企进校园 助力就业梦”活动,定向集中开展工岗对接。认真落实“千名青年电商培育计划”,探索为新兴青年群体建立筑梦空间、众创空间等实体阵地提供针对性服务,着力提升非公团组织服务青年就业贡献度。
四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开展“青春有约”婚恋交友系列服务活动,培育婚恋交友优秀服务非公经济组织,联合行业部门开发公益项目,倡导文明健康的婚恋观。
五是持续推进非公经济组织青年志愿者行动,加大青年志愿者注册力度,深化“阳光助残行动 ”、关爱农牧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海外志愿服务、暖冬行动等品牌项目。结合全面实施信用监管机制,积极推进非公经济组织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大力推动联合惩戒,对违法失信形成有力震慑,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五、加强宣传培训,扩大非公团组织的影响力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微信等多种宣传媒介,总结交流各地非公团工委工作成效及非公团建经验,展示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的青春风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组织 动员广大非公经济组织团员青年争当 “中国好网民” , 经常关注登录内蒙古共青团网站、内蒙古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内蒙古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微信公众号等,了解掌握有关团的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和工作内容。加强信息报送,注重信息发布的思想性、及时性,提高趣味性和吸引力,增强非公团建的带动力和影响力。
二是加强培训和教育,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适时举办各级非公团工委、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负责人的培训班,提升团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自治区团委拟举办一期全区非公团工委书记培训班。自治区非公团工委拟于下半年举办一期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六、大力加强从严治团,提升非公经济组织团的组织力、战斗力
一是加强各级非公团工委党的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营造团内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政治文化。通过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提高党务工作能力等手段,不断提升非公团系统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进各级非公团工委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各项机制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团干部常态化、制度化直接联系服务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团员青年。
二是切实增强共青团员先进性建设。从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全流程加强团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严格入团程序标准,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团员发展质量。 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团组织的理论创新,形成非公团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新方法、新途径,有力促进非公团组织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