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各旗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共青团组织活动氛围,弘扬共青团的优良传统,展示新时期非公领域青年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团结带领全市非公领域青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全市非公团建工作中,共青团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拟决定在 “五四”期间举办全市第三届非公领域“创新创业好青年”、“责任担当好青年”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宗旨
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第三届“创新创业好青年”、“责任担当好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弘扬新时期青年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有责任有担当的精神,树立在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体现时代精神风貌的青年典型,表彰立足岗位、创新创业、有责任担当的好青年,彰显好青年的好形象,树立鄂尔多斯市青年楷模,激励更多的青年投身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为全市非公经济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
1.创新创业好青年9名,每个旗区局推荐1名,请各旗区非公团工委在各自辖区非公经济组织青年中产生并推荐,市局把关审核,2018年度评选过的不得重复推荐。
2.责任担当好青年9名,每个旗区局推荐1名,请各旗区非公团工委在各自辖区非公经济组织青年中产生并推荐,市局把关审核,2018年度评选过的不得重复推荐。
3.表彰奖励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5个。请各地推选1个优秀团支部,市非公团工委择优产生。
4.表彰奖励全市优秀非公团工委书记3名。由市非公团工委推选表彰奖励。
三、具体要求
1.“创新创业好青年”、“责任担当好青年”评选条件均按照第一、二届全市非公领域“创新创业好青年”、“责任担当好青年”评选标准择优推荐;优秀非公团工委书记及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根据材料及实际工作业绩产生。所有推荐者均需提供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及本人电子版照片2张(其中个人生活照1张、工作照1张)。
2.请各旗区非公团工委严格按照要求和推荐名额在辖区认真推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务必于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前将先进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报市工商局个私党建办王鹏内网邮箱。
四、表彰时间
具体表彰时间另行通知。(约5月4日左右)
附件 1.全市非公领域“创新创业好青年”推荐表
2.全市非公领域“责任担当好青年”推荐表
3.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