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鄂托克前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17年4月25日,设书记1人,副书记4人,委员5人,其中专职团干部5名,兼职团干部5名。
鄂前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在团旗委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重领导下,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提升了非公领域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技能,增强了团组织的服务、凝聚、学习和协作能力,在非公领域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并为企业和党团组织培养输送了大量人才,铸就了非公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实现了非公领域共青团工作从理念到实践的新跨越。
2018年,紧紧围绕“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共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行党团建指导员定向联系制度和分类指导制度,补短板、抓规范,创品牌、提效能,成功打造建立12家非公企业团支部;创新服务举措,根据为企业服好务这一职能要求,根据企业需求我们设立了党团工作服务站,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将招聘会开到村社解决企业用工难和青年就业难等问题,累计解决就业216人次。定期组织“无障碍通道、政企零距离”座谈会为企业和青年解决实际困难。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和股权出质、不动产抵押等多渠道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在蒙银村镇银行开设青年创业专项创业惠青贷款,累计帮助小微企业融资3432万元;结合群团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推动非公团工委与企业团组织联建共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组织全旗非公领域团支部书记、部分团员20多人赴我旗“1+6”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各支部的文化生活,搭建沟通平台
通过推进“五个规范”,实现“五个提升”。一是推进团工委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则建”的原则,进一步提升非公企业团组织的覆盖率。二是推进团工委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规范。按照“六有”标准打造活动场所,为团工委和团员开展活动创造优越的条件。三是推进团工委建设基本制度和基础资料规范。建立健全团工委工作制度,明确团组织工作职责,坚持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做到半年向上级团组织报告一次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情况。完善评价考核制度,做到考有标准、评有尺度。四是推进团工委工作保障规范。加强团内监督,提高团内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团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推进团工委品牌化规范。通过品牌化建设增强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支部整体综合素质提高,为我支部制度管理奠定好的基础。通过以上五个规范来推进团工委骨干队伍素质提升,推进非公团员教育管理提升,推进团工委组织覆盖提升,推进团工委品牌意识提升,推进团建“互联网+”的提升。一批非公企业团组织和团员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和表彰,其中蒙银村镇银行团支部被自治区团委评为“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可汗苏力迪乳制品有限公司团支部被市团委评为“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两名非公领域团员青年分别被自治区非公团工委评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优秀共青团员”,鄂前旗非公团工委荣获“五四红旗团委”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