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转企”是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港澳台居民申办的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登记为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转企”不仅是市场主体名称的更改,更是市场主体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解决发展延续性问题的体现。
A: 已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港澳台居民申办的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个转企”:
★ 在现有生产经营条件的基础上,已形成较大规模的或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 从事科技创新型、连锁经营型、规模生产型经营的,或有自主品牌、有一定成长性的个体工商户;
★ 其他成长性良好,自愿转型的个体工商户。
A: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遵循“积极引导、尊重自愿、促进转型”的原则。
A: 个体工商户存在法人地位缺失、治理模式单一、投资规模有限、土地不能竞标、融资贷款难、抗风险能力低等缺陷,而且相对于企业来说,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竞争能力等方面缺乏比较优势。升级为企业是个体工商户提升管理机制、增强竞争力的自身需要,同时也是个体工商户减轻负重、持续发展的需要。
A: 在法律责任方面: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经营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全部债务负责,而转型为公司制企业后具有法人资格,公司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利于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
在获取资金方面:一方面,企业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且贷款额度会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可以吸引投资,通过多个股东或合伙人参与出资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经营规模。
在市场影响方面:企业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进行市场定位,信誉度更高,也更容易获取社会资源,拓展企业的上升空间。
在品牌打造方面:转型后的企业在不重名、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保留了原有品牌的持续性,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形成和积累。
在吸引人才方面:由于企业的组织结构更加规范,养老、医疗等保障措施也更加完善,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在发展空间方面:企业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进行市场定位,信誉度更高,也更容易获取社会资源(政策支持),拓展企业的上升空间。
A: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登记方式采取注销新设程序办理,即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申请设立企业登记。
◆转型升级的企业类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主选择。转型升级的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主体要件,企业投资人中应含有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在不重名和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前提下,转型升级的企业可以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
◆转型升级的企业以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时提交的产权证明符合登记要求且仍在有效使用期内的,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文件可以沿用。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