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自治区工商局、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东部)的各项部署,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结合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指导全市系统继续巩固扩大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发挥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为实现“十三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带领职工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积极参与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按照上级部署,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组织部门参与指导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个专”党组织,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学习教育,更加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修身律己、干事创业中,体现到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的各个方面。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三亮”(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紧密结合,持续推进“三亮”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要组织干部和党建指导员深入个体私营经济组织进行指导,宣讲政策法规以及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市局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要适时到各地开展指导,宣讲政策,提高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助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三、继续扩大“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和公示平台作用,严格落实责任,积极研究探索多种形式党组织组织构架和组建方式,推动党组织在“小个专”的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升。重点抓好各类专业市场、商业街区以及电商园等“小个专”集聚区域,配合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共同做好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等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的活动。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加强非公党建工作与加强非公团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党团组织和党团工作“两个全覆盖”。对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指导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市局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办要落实党组织组建月报制度,按月分季度定期对各旗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
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共性问题,形成指导工作的规律性认识。通过调研,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小个专”党建工作规范》,结合各地实际,对“小个专”党建提出要求和标准,便于基层落实。全年拟在全市开展2次“小个专”党建工作调研活动,召开一次总结交流经验会,推动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建工作经验,在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以及广大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中得到切实落实。
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指导全系统把党务知识纳入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党员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队伍开展党建工作的本领。抓好“小个专”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事“小个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协助“小个专”组织选好党组织带头人,抓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务工作理论与实践教育培训,提高“小个专”组织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积极做好重点培训和示范培训工作,今年将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优秀党员、党组织骨干示范培训班和党建指导员培训班。旗区局各举办1-2期 “小个专”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与各级组织部门联系,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支部加强党网联盟建设,推进党员教育。
六、夯实非公党建基础工作。
指导全系统结合市场主体登记、年报等工作,同步采集党员、职工和党组织等党建工作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推动“小个专”党建提供重要依据。协助各地党委组织部门重点做好50人以下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对党建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为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探索“互联网+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模式,依托互联网,发挥工商系统优势,建立集“小个专”组织党员远程教育、需求服务与组织管理为一体的党建信息化平台,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平台进行党组织管理、开展党内活动和党员教育,有效破解“小个专”组织党员教育活动开展难、管理难、活动难、服务难等问题,使鄂尔多斯市“小个专”党建工作步入云时代。不断完善“鄂尔多斯市个私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实现政策宣传、党员教育、党务指导、党员服务管理等各项功能。
七、做好典型选树和宣传推介工作。
继续做好“小个专”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认真总结全系统在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个专”党建工作的经验,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典型推动、以典型引路。根据非公党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积极联络系统内外媒体进行宣传推介,进一步增强非公党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全系统非公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市局将重点指导市委组织部今年确定的党建示范旗东胜区和鄂托克旗建成“小个专”党建示范旗。集中力量打造好东(东胜区)阿(伊旗阿镇)康(康巴什新区)“小个专”党建示范点建设,建成一批可复制、可鉴借、可观摩的“小个专”党建示范点。切实做好已经建成党建示范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党建巩固工作,促使其继续发挥引领作用。各旗区要按照市政府年初召开的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检会议的安排部署,做好至少3个以上“小个专”党建示范点,按照市局下发的《规范》予以验收。七月份,市局将举办全市“小个专”党建先进表彰活动,表彰奖励一批优秀党员、先进集体和先进党建指导员,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保障个体私营经济组织领域党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八、推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加强工作保障。
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统筹现有人员力量,配备一定数量人员专门负责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必要条件。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对于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建指导员,加大激励表彰力度,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继续推动各地从本系统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中,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督日常监管,做好联系服务、指导协调、推动建立党组织等工作。积极适应工商体制调整后新的形势任务,推动市、旗(区)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主动与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对接,相互沟通,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支持,推动依托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特别是在市、旗区及以下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成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委或“小个专”党委,以更好地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党建工作开展。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和办法,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建经费、党务干部报酬待遇等制度建设。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和市委的相关文件,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经费问题。市、旗两级财政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500元标准预算安排党建工作经费。逐步形成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自身为主、财政拨款和党费支持为辅、社会各类资金来源为补充的党建经费保障体系。
九、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
针对基层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普遍或部分挂靠个私协会的实际,要充分发挥各级个私协会联系“小个专”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个私协会党组织结合行业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教育引导出资人、团结凝聚从业人员等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小个专”的影响力。指导个私协会系统开展好“遵法守信”宣传教育活动和“诚信经营,不制假不售假”大型承诺签名活动,推动党员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创建先进、争当优秀,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加强督促检查。
紧密结合履行工商和市场监督职能抓好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从严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指导旗区工商和市场监督局对辖区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督导,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上级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党组织作用发挥等情况,建立目标量化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并通过成立督导检查组、通报考核成绩等多种形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