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各级对非公党团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鄂尔多斯市工商局近日决定将抓非公党团两个组织组建作为今年工作的突破口和聚焦点,集中发力组建两个组织。从4月份开始,将利用4个月的时间,集中抓个私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和非公团组织组建工作,做到党团两个组织应建必建。要求所有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凡是符合团建的要建立团组织,符合党建的必须组建党组织,两个条件都具备的必须同时建立党团组织,力争实现年初各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是调查摸底阶段( 4 月 1 日 至 4 月 25 日 )。 要求 各旗(区)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专门力量,通过责任包干等方式,集中对本地区个体私营企业、市场、商场进行逐户排查,对已建党团组织的进行普遍回访,建立三本台账,分别是已建党组织、团组织的建立已建组织登记台账;符合建立党组织、团组织条件企业和个体户的建立符合建立组织条件台账;不具备建立党团组织的就近纳入党组织、团组织企业和个体户动态管理台账。对已建党团组织的要进行回访,填写回访表。对具备条件尚未建立党组织、团组织的要提出建立意见和建议,确定专人对接建立。对不具备单独组建党团组织条件的,要采取就近落实的原则,归到就近党团组织中,建立联合支部,实行兜底管理。通过以上措施,着力消除空白点和盲区,使每名党团员都纳入组织的管理中。
二是集中组建阶段 (5 月 1 日 至 6 月 26 日 ) 。 按照“一所一片”、“一户一策”的要求,对两个组织实行集中组建。针对每一个个私经济组织规模、党团员数量、所在区域、行业特点,分类施策,研究提出党团组织组建计划的具体措施,明确进度安排和责任人等。同时发展壮大个私经济组织党团指导员队伍,为组建党团组织创造条件。集中组建阶段将建立月报告和通报制度。根据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解决问题。市局将会同各级党工委、团委跟踪服务,着力解决在集中组建阶段出现的问题,协调各组织、各部门为集中组建创造条件。
三是检查验收阶段 (7 月 1 日 至 7 月 20 日 ) 。 市局将会同 市党工委、团市委联合组成活动考核验收组,对各旗 (区)开展党团组织集中组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强化督查问责,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党团建督查考评和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跟踪督查问效,对行动不力、推逶扯皮的及时约谈、提醒,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作出组织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