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鄂尔多斯市个私党委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在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教育引导广大个私党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反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应对处置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检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充分发挥、是否坚强有力,党员是否存在狭隘民族主义问题,党员身份意识强不强、作风实不实,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所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更好地践行守望相助理念,精心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注重民族政策的学习研讨。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党委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参加的专题座谈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语教学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即将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通过深化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党中央民族工作有关要求的把握,切实打牢思想基础。
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和意见征求。在座谈会上,党委组织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在加强民族工作、推行统编教材中存在问题不足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心理状态和在统编教材事件中的表现,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问题、交换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是开展民主评议和测评。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党员都进行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在维护民族团结、推行国家统编教材等方面的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和在本次教材事件中的现实表现,结合已经开展的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实事求是的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七一要予以表扬褒奖,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立足教育转化,按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五是组织开展党史发展史展览。到个私党群服务中心参观个私党建工作展览,通过展览,了解历史、了解民族发展史,通过图片、实物和工作集中展示,教育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党史学习带头人,民族团结的引路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