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突出五强化规范农资市场监管,努力将护农助农措施落到实处。
一 突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将农资市场检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农资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有效的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检查和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宣传,强化送法下乡
深入农牧区集市开展宣传辨别农资商品质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向农户发放宣传材料,充分利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展览等形式,正确引导农牧民提高辨别假劣农资的能力和维权水平,为农资市场监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突出准入,强化主体责任
突出准入,强化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生产、销售化肥、农用地膜、滴灌带等农资产品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查看农资产品索证索票情况和进销货台账是否齐全;生产销售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全面了解辖区内农资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四突出质量,强化农资抽检
积极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全市化肥、农用地膜等流通领域重要农资商品进行抽检,完成4批次农用地膜、10批次化肥的抽样工作;旗区市场监管局自行组织监督抽查化肥、滴灌带39个批次;市局组织50批次的农资监督抽查,目前正在进行。
五突出整治,强化工作实效
对辖区农资经营户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围绕主要农产区和城乡结合部开展农资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对农资产品的包装标识、涉及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同时配合相关专业科室对仿冒知名品牌、侵犯注册商标、夸大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69人次,监督检查生产、销售企业商户53家,监督抽查化肥、农用地膜、滴灌带等农资产品53个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