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1年全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和《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执业药师“挂证”、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情况等重点工作安排, 督促旗区市场监管局将药品流通领域工作落到实处,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4日起对全市药品流通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此次督查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全面了解各旗区开展药品流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查看特殊药品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和正式发票,督促企业落实特殊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特殊药品购销、存储、发货、运输等多环节的管理;检查预防接种机构是否满足储存运输要求配备冷库、冷藏车,是否配备温度自动监控设备及冷库、冷藏车,是否在验收时索取疫苗在库温度记录、运输温度记录、疫苗药品在途温度记录凭单等配送储存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审方流程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督查检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家、医疗机构(含接种点)16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4家,零售药店1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据风险隐患等级,继续深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重点环节及品种的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流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