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忱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蜕化变质、自甘堕落,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录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向公职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将手中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礼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期间,违规收受下属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忱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