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科、室、局,各直属单位,各党支部:
2020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按照自治区、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责任落实
节日期间,市局各科、室、局,各直属单位,各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紧盯薄弱环节,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一体推进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整治,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要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止出现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严守纪律规矩,保持风清气正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自治区和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严格遵守纪律要求,真正做到廉洁、清爽、规矩过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市局机关纪委要继续加强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的纪律监督,结合“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的要求,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按照程序核查处置,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送市纪委,坚决从快从严查处纠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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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市监党发〔2020〕30号-局党组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做好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2).pdf
中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4月30日